過去的一個月中,食品領域最搶眼的新聞無疑是“僵尸肉”。幾十年前的雞爪、牛肉等冷凍食品通過走私進入食品市場,光是“僵尸肉”這個名稱就足以讓公眾惡心反胃。一時間,“僵尸肉”在各種媒體上頻頻出現,“僵尸肉有什么危害”“如何分辨僵尸肉”之類的所謂“科普”也成為熱門。
到了7月初,自媒體《食品安全參考》在追溯了關于“僵尸肉”的報道之后,又采訪了報道中涉及的相關單位,得出結論:【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,但“僵尸肉”(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)的報道,是從一則“舊聞”不斷嫁接、演繹而來的:將一個“窩點”演繹成海關全面查獲,將2013年拉伸到今年,將鳳爪外延到豬肉、牛肉等所有走私肉,再將數量臆想為“今年海關查獲的42萬噸當中的一部分”,再補充一個所謂“戰時儲備肉”的解釋……】
這篇調查直斥僵尸肉報道為“無中生有的報道”“假新聞”,并指出“這或許將成為中國新聞史上不太光彩的一頁。”這一言辭激烈的指控再一次引爆網絡,輿論紛紛痛斥媒體“無良”。緊接著,又有人對這篇調查的結論提出了反對和質疑,認為該調查是“洗地”,“沒有證明僵尸肉不存在”。
那么,“僵尸肉”到底是真是假?
答案是:是真是假,取決于如何定義“僵尸肉”!認為僵尸肉是“假新聞”的,和堅持“僵尸肉”存在的,基本上是在各說各話。
《食品安全參考》的報道中明確定義了僵尸肉是“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”,而指控的“假新聞”是6月份以來媒體的報道。經過對這個新聞的追溯,發現最早的報道是海關打擊凍品走私專項行動的成果,只是報道了“走私冷凍肉制品”,并沒有提到封存了多少年,更沒有“僵尸肉”的說法。這個報道出來,也并沒有引起公眾的關注,直到3周以后,由媒體提出了“僵尸肉”的概念,并加入了很多細節,才引起了廣大媒體和公眾的關注。關于“僵尸肉”的新聞和討論,才成為熱點。而《食品安全參考》的調查則是針對這篇報道,發現其中的內容是通過2013年的“舊聞”嫁接演繹而來,而新聞中提到的有關“僵尸肉”的單位都否認了相關的內容。
而認定“僵尸肉存在”的有兩種理由:一是“海關的確查封銷毀了大量過期的冷凍走私肉”;而是“即使6月的這些報道是假新聞,也不能說明僵尸肉不存在”。
第一種認為“僵尸肉存在”的理由只是簡單的定義問題。最早使用“僵尸肉”進行報道的記者后來發表了一篇回應,稱僵尸肉是“過期變質凍肉的形象說法”。而《食品安全參考》的調查中對于“走私冷凍肉”毫無異議,但認為它跟“僵尸肉”是兩個概念。在“僵尸肉”報道中沒有進行明確界定,但是用了“70后豬蹄”、“80后雞翅”、“比一些年輕人年紀還大的‘僵尸肉’”、“‘肉齡’竟然長達三四十年”等描述,而其他的一些報道還極力渲染了“冷凍幾十年”“1967年的雞爪”等。這些細節才是僵尸肉報道吸引眼球的部分,但在該記者的回應中沒有進行任何說明,應該理解為并沒有事實基礎。其他媒體采訪報道中涉及到的海關,均否認了提供過這樣的信息。而在7月12日食藥總局、海關總署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《打擊走私冷凍肉品維護食品安全的通告》中,明確說了“在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,有的查獲時生產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”。基于這些信息,應該可以做出結論:僵尸肉報道中所說的“冷凍幾十年”“1967年的雞爪”應該是無中生有。
第二種理由在邏輯上具有一定合理性。雖然基于目前各方的信息,應該足以認定僵尸肉報道中說過那些走私冷凍肉年份是不實的,但在此前的報道中有官員說過查封的走私牛肉中有的“存放時間長達三四十年”,此外還有一則俄羅斯的報道也提到過凍存了35年的肉。目前還沒有其他信息可以支持或者反對這兩條“證據”,“僵尸肉到底是否存在”也就更加撲朔迷離。在理論上,無法證明一種東西不存在,但在現實上,“凍存了幾十年的肉(尤其是雞爪)”還是存在著諸多的不合理之處,最明顯的有下邊兩條:
1、 這些“僵尸肉”從何而來?目前的報道中解釋為“戰時儲備肉”。這個解釋很有中國特色。首先,“戰時儲備”的食物一定是日常大量食用,且性價比較高的。而“僵尸肉”報道中最惹眼的雞爪,歐美人并不食用,而且肉少骨頭多,很難想象會有政府會把它作為戰備食物來凍存。牛肉作為戰備食物來凍存還算合理,不過凍存幾十年也匪夷所思。如新聞中報道的走私規模,凍存的規模至少是幾十噸,必然需要大型冷凍庫。作為“戰時儲備”的大型冷凍庫,必然有規范的管理。冷凍肉制品也會有保存期(最多幾年),一批產品如果在到期之前沒有處理,過期之后就將不能再食用,其商業價值就變為零。這個時候,一批價值為零的食品,無法想象管理機構還會繼續儲存下去。因為管理機構疏忽犯錯沒有及時處理,然后又讓這些“不可食用產品”進入食品市場,這在歐美國家是重罪——犯罪分子愿意冒險,但為了這些新鮮的時候也值不了多少錢的產品,讓管理冷凍庫的工作人員去冒這么大的風險,也是難以想象的事情。
2、 海關工作人員如何確定“凍存了幾十年”?報道中宣稱是來源于產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。這么重要的信息,報道中居然沒有出示一張照片,也相當奇怪。按照常理,走私產品也還是要沿著產品銷售鏈傳遞的。如果包裝上有如此久遠的生產日期,難道不會影響下家愿意支付的價格?上游的犯罪分子,難道就不會把它去掉或者掩蓋掉,從而獲得更好的賣價?會不會存在這樣的可能:包裝上有其他的數字代碼,被誤讀成了年份,然后以訛傳訛?
因為養殖規模和方式的不同,國外有的肉類價格遠比中國要低,尤其是雞爪、豬蹄等,在歐美幾乎是作為廢料。合法的食品進口不僅需要交稅以及獲得各種許可證,生產、儲存和運輸的整個過程都需要嚴格規范的管理,需要的成本較高。走私規避了這些成本,自然也就有巨大的牟利空間。所以,冷凍肉制品的走私很猖獗,需要海關公安等部門進行專項打擊。
食品安全具有典型的木桶效應——安全的食品都是一樣的,問題食品各有各的問題。走私食品的風險在于它的不確定性——因為沒有規范的管理,它們在任何環節都可能出現風險。冷凍時間的長短并不是最大的風險因素——生產過程的衛生、包裝的規范、儲存運輸中的冷凍條件,都比冷凍時間要更加重要。炒作冷凍時間,其實是把走私產品的風險因素引向了不重要的方面,反而忽視了重要的方面——當強調們“僵尸”“過期”的時候,是不是會給公眾一種錯覺:如果是“沒有過期”的走私食品,是不是就沒有安全問題呢?實際上,探討走私食品是否“過期”,也犯了概念上的錯誤——食品保質期是廠家保證產品品質符合預設標準的期限,必須要有“廠家”和“正確保存條件”兩個要素才有意義。走私食品根本不具有這兩個要素,也就無所謂“保質期”,自然也就無從談起是否“過期”。
“走私冷凍肉”的確存在,對食品安全也具有很大的威脅。中規中矩的報道也的確不容易引起公眾的關注。但是,新聞報道的目標不應該是吸引眼球,而應該向公眾傳達正確的信息。所謂“僵尸肉”的新聞,是通過渲染甚至扭曲事實來引發公眾的惡心,從而來吸引眼球。它是否屬于假新聞,有待于專業人士來對“假新聞”進行界定——但至少,這種做法很惡俗,吸引到的眼球無助于食品安全,反而會給公眾一些錯誤的暗示。